一、大型精密儀器系指單價20萬元人民币以上的儀器。大型精密儀器主要用于教師及科研人員進行科學研究和專業課程的使用。
二、大型精密儀器實行專人保管、專門檔案、專門維護的管理制度。
三、使用儀器前應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詳細了解儀器性能及儀器使用時的注意事項,對儀器的操作規程做到心中有數。使用時應仔細、規範,不允許蠻幹、亂來。
四、學生使用大型精密儀器應有計劃。經實驗室主任或學院分管副院長同意方可使用。初次使用者,在仔細閱讀說明書前提下,還應有熟悉該儀器的實驗人員一起操作使用。
五、儀器出現問題應及時向實驗室主任彙報。在未有确實可行方案前,不可擅自盲目處理。
六、實驗室具體保管人員對儀器性能、操作應逐步深入掌握,對儀器狀況應及時了解。
七、儀器的使用須經學院分管副院長同意後方可借出。對違反本規定造成儀器損壞者,應承擔一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