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教師和工程技術人員承擔的科研項目申請使用開放實驗室的,由項目負責人填寫“開放實驗室使用計劃書”和“實驗方案設計書”,經過實驗室主任和學院分管副院長審查後簽署詳細使用安排意見方可使用。
二、獲準使用開放實驗室的課題組按照規定繳納機時使用費和耗材購置費,費用交至實驗室,實驗室彙總交至财務處,然後課題組可領取實驗室開放使用卡,憑實驗室開放使用卡到實驗室使用儀器設備。
三、在校學生申請使用開放實驗室的,由實習指導教師審核“開放實驗室使用計劃書”和“實驗方案設計書”,經過實驗室主任和學院分管副院長審查後簽署詳細使用安排意見。
四、設立大型儀器設備使用效益獎,每年年終要對開放服務的大型儀器設備進行經驗總結,并積極參加效益獎的評審工作。
五、對使用開放實驗室進行科研試驗,并取得顯著成果或在國際著名刊物上發表論文的教師和工程技術人員給與支持。經過專家組評審、确認,可由建築工程學院頒發獎金和榮譽證書。
六、對于未按規定使用開放實驗室的課題組和學生,給與批評教育,嚴重者停止其今後使用開放實驗室的權利,造成事故的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