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固定資産管理條例,在保證實驗室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一些便攜式或不易損壞的儀器設備可以有償向外出借。
一、校外單位借用儀器設備須憑單位介紹信,經校方及學院主管副院長同意且簽署意見後,方可借出;校内其它單位借用儀器設備須憑該單位證明,經學院主管副院長同意後,由實驗室根據使用情況,确定借出與否。
二、根據學校規定,借到校外的儀器設備,原則上按照每天收取1%-5%的租金,所得款項作為維修儀器設備之用;借用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兩個星期,到期續借需辦理續借手續,逾期不還,有權加收兩倍以上的租金,且及時追回;凡本院教工因工作需要外攜儀器設備,工作結束後而儀器繼續由外單位借用者,應按照上述條文辦理出借手續。
三、借用單位負責所借儀器設備的維護,保證按期歸還。如有損壞或逾期不還的情況,今後可停止對該單位借出,損壞者依損壞賠償制度給予賠償。
四、儀器設備借出前應進行必要的技術測試,且提出維護注意事項,借用單位應注明:借用單位、借用人、儀器設備名稱、借出及歸還日期、借用單位電話号碼,以便催還。
五、本學院教研室人員借用儀器設備要進行登記,負責保管好并按期歸還。
六、各實驗室的常規教學儀器設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各室主管人員同意後,方可外借。